泸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)要求及医院实际情况,泸县人民医院医共体(1个总院,10个分院)拟采购一名供应商提供感染性医疗废物、损伤性医疗废物、病理性医疗废物、药物性医疗废物、化学性医疗废物的收集、运输和处置服务。医共体集中组织采购,11个成员单位分别控制价格,各自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,各自支付服务款项。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。

一、项目编号:LXRMYYCG(2024)038

二、项目名称: 泸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

三、项目资金及最高预算:自筹资金,医共体集中采购,最高合计预算50.9万元(具体要求见第三部分项目内容)

四、合格的竞标人:

4.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。

4.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。

4.3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
4.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。

4.5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4.6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:

4.6.1具备有效期内的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,核准经营类别(感染性医疗废物、损伤性医疗废物、病理性医疗废物、化学性医疗废物、药物性医疗废物)及废物代码HW01(841-001-01、841-002-01、841-003-01、841-004-01、 841-005-01)。

4.6.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【经营范围包含: 危险货物运输(医疗废物)】。

4.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。

五、比选文件获取方式、时间、地点:

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:30~12:00、下午14:30~17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在泸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大楼1814室现场免费报名,自带U盘或准备好邮箱获取采购文件。

获取采购文件时,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单位介绍信原件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以上资料均要求加盖公章、鲜章),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。

报名地点:泸县人民医院采购科(门诊医技大楼18楼)。

六、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:2024年11月22日15时00分。供应商投标时应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,内容为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文档(签字盖章齐全)。

七、竞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比选地点:泸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17楼第2会议室。

八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邹先生   0830-8608203

2024年11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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