泸县人民医院 关于接收实习生、见习生相关事宜的通知

为规范2025年实习生、见习生管理工作,确保实习工作、见习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,现将接收实习生、见习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实习生、见习生接收对象

各高校在读全日制本科、大专、中专学生,原则上不接收专业与医院无关的学生。

二、实习生、见习生接收人数

实习生:本科及大专学生不限制自主联系实习或见习人数,中专学生招收名额有限,每个专业仅接收5名自联的中专学生,超出将不再接收。

见习生:同一时期各专业接收人数不超10人。

三、实习、见习时间

实习时间不低于1个月,见习时间不低于7天。

四、实习生、见习生接收程序

学校送培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和科教科(护理部)联系后派遣。

自主联系的学生需在实习或见习前带上身份证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,学校在校证明或学校介绍信前往科教科(护理部)做好报名登记,登记后科教科(护理部)将开具自行联系接收函及自联报名资料准备清单,学生实习(见习)时带上接收函及相关资料到科教科(护理部)报道,科教科(护理部)根据实习或见习大纲安排到医院各科室实习或见习。

五、实习、见习联系人

联系人:科教科联系电话:0830-8181550

护理部联系电话:0830-8171092

 

泸县人民医院

2025年1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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